触碰法律红线。案示案例经检验,警梅监督局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不得超范围、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该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冻品原料抽检共4个批次,涉嫌构成犯罪。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可能损害人体健康。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5年11月,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超限量添加,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上述两种产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及时清理变质或超期食品,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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